劳动能力鉴定不认可如何复议处理
金华金东律师事务所
2025-05-12
法律分析:
(1)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不能采取复议方式,但可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保障了鉴定程序的终局性和权威性。
(2)申请再次鉴定需要准备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材料的准备是再次鉴定申请顺利进行的基础。
(3)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程序与初次鉴定类似,确保了鉴定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4)在等待再次鉴定结果期间,原鉴定结论继续执行,维持了劳动事务处理的正常秩序。
提醒:
申请再次鉴定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所需材料。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案情存在差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但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再次鉴定需提交相关材料,如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3.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程序与初次鉴定类似,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具有终局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遵守。
4.在等待再次鉴定结果期间,原鉴定结论照常执行。建议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及时申请再次鉴定,按要求准备好材料,以保障自身权益并配合鉴定工作顺利开展。✫✫✫✫✫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可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其特定的救济途径,对其不服不能通过复议解决,而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时,要提交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程序和初次鉴定类似,且省级作出的鉴定结论具有终局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遵守。在等待再次鉴定结果期间,原鉴定结论仍可执行。如果在劳动能力鉴定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者对再次鉴定流程、材料准备等存在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要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再次鉴定需提交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三)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程序和初次鉴定类似。省级鉴定结论是最终结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遵守。
(四)等待再次鉴定结果时,不影响原鉴定结论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不可申请复议,但能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此为最终结论。
2.再次鉴定要提交初次鉴定结论书、被鉴定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再次鉴定由省级鉴定委员会组织,程序同初次鉴定。其结论终局,单位和劳动者都要遵守。
4.等待再次鉴定结果时,不影响原鉴定结论执行。
(1)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不能采取复议方式,但可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保障了鉴定程序的终局性和权威性。
(2)申请再次鉴定需要准备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材料的准备是再次鉴定申请顺利进行的基础。
(3)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程序与初次鉴定类似,确保了鉴定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4)在等待再次鉴定结果期间,原鉴定结论继续执行,维持了劳动事务处理的正常秩序。
提醒:
申请再次鉴定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所需材料。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案情存在差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但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再次鉴定需提交相关材料,如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3.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程序与初次鉴定类似,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具有终局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遵守。
4.在等待再次鉴定结果期间,原鉴定结论照常执行。建议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及时申请再次鉴定,按要求准备好材料,以保障自身权益并配合鉴定工作顺利开展。✫✫✫✫✫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可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其特定的救济途径,对其不服不能通过复议解决,而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时,要提交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程序和初次鉴定类似,且省级作出的鉴定结论具有终局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遵守。在等待再次鉴定结果期间,原鉴定结论仍可执行。如果在劳动能力鉴定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者对再次鉴定流程、材料准备等存在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要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再次鉴定需提交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三)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程序和初次鉴定类似。省级鉴定结论是最终结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遵守。
(四)等待再次鉴定结果时,不影响原鉴定结论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不可申请复议,但能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此为最终结论。
2.再次鉴定要提交初次鉴定结论书、被鉴定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再次鉴定由省级鉴定委员会组织,程序同初次鉴定。其结论终局,单位和劳动者都要遵守。
4.等待再次鉴定结果时,不影响原鉴定结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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